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关注我们公众号
联系我们
010-5603622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36号院2号楼4层2单元404
手机:15340086520
邮箱:18501282099@163.com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2020045877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